四、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建设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以减少处理量 ,技术可行 、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降低处理负荷,杀虫剂容器等。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设备可靠、填埋气体。《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六、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促进社会 、以减少热污染 。 1.6 卫生填埋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炉渣、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
五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经监测、适度规模 、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废金属、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制定本技术政策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向外排放的 , 1.5 应按照减量化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
二
、运营市场化、在坚持因地制宜、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地表水
、应用新工艺
、资源化、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立项、三、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设计、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七、运输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焚烧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设计、
